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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单年份:
2024
交办单编号:
26
交办日期:
2024-04-09
责任单位:
经开区
交办类别:
省督察信访交办
主要类型:
大气污染,噪音,
当前状态:
正在整改
交办单文件:
交办单标题:
关于经开区两家企业噪声异味扰民环境问题交办的通知
交办内容:
根据江苏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十四批),受理编号8号,累计编号97号: 1.扬中市开发区兴隆镇新星村住户(住户姓名:祝启龙)的两块地分别租给了两家厂(东边地给废塑料加工厂、西边地给了天合光伏切割厂),废塑料加工厂每天早上8:00开始生产,天合光伏切割厂每天早上7:10开始作业,噪音扰民。 2.祝启龙将露天化粪池租给了天合光伏切割厂使用,臭味扰民。
整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