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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单年份:
2024
交办单编号:
34
交办日期:
2024-04-20
责任单位:
油坊镇
交办类别:
省督察信访交办
主要类型:
其它,
当前状态:
已完成
交办单文件:
交办单标题:
关于油坊镇鸣凤村13组环境问题交办的通知
交办内容:
根据江苏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二十五批),受理编号9号,累计编号199号,扬中市油坊镇鸣凤村13组一户村民,将屋后竹园的树木、竹子全部砍伐,在未办理任何批建手续的情况下,公然违背市政府禁令,在竹园周边筑起4米多高的实体围墙,并违章建设300多平方米的房屋,整个院落超1000平方米。并将东邻竹园填埋作为材料场、停车场;侵占西邻宅基地长50米、宽近80公分,利用其外甥女朱某在镇江中级人民法院任职之条件,通过扬中人民法院强令西邻砍除多株40多年树龄、超千斤重的大叶杨树,该判决虽未被镇中中院采纳,却判令砍除两棵小树。此后,该户又将西邻6棵大树枝叶全部盗取,以致6株千斤大树成了“电线杆”,经暴晒而枯死。长期以来,该户曾多次糟蹋西邻花木:3株成材水杉被浓酸毒死;60株价值3000多元的花木苗被拔除;此后补栽的60株桂花树(价值1000多)被“提拔”而枯死;违建时,偷偷砍伐白杨小树6株。已经多次投诉。该家毁绿违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如何处理,规模违建是否一直存在下去,人们拭目以待,望重视其影响和后果。
整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