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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单年份:
2024
交办单编号:
81
交办日期:
2024-11-20
责任单位:
八桥镇
交办类别:
央督察信访交办
主要类型:
其它,
当前状态:
已完成
交办单文件:
交办单标题:
关于对通顺运输有限公司码头环境问题交办的通知
交办内容: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三轮,受理编号D3JS202411190040):针对前期反映的镇江市扬中市通顺运输有限公司相关问题答复提出异议:1.答复中“通顺公司码头经省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定,该码头用地位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属国家所有,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取得相应《港口经营许可证》”与事实不符,实际上该企业借用的其他企业的土地证,至今没有取得用地手续。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验收申请表里面扬中市通顺运输有限公司2个土地证编号不属于该码头使用,与该码头毫无关联。当地政府在知道相关情况下仍通过该公司验收申请。2.答复中“码头雨水和冲洗废水通过管道收集回用,码头无生活污水产生。”与实际不符,该企业冲洗废水直接排入长江。3.根据该公司码头环评要求,周边居民应在2024年年底完成全部拆迁,但至今未实施。
整改资料: